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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口报关 经验常识 其他 中国大陆 化工-松香 2014-07-07
ISPM #15 Norm

在松香出口单据中,读者可能注意到关于木质包装熏蒸处理的单据,该单据是出口人签发用于声明所使用的木质托盘符合进口国对木质包装除害处理的要求。单据中出口人声明根据ISPM#15标准进行熏蒸,那ISPM#15是怎样的标准呢,下面我们主要介绍一下ISPM#15。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For Phytosanitary Measures No. 15 简称 ISPM#15。它是国际植物检疫措施的第15号标准,由国际植物保护公约(IPPC)发展而来。该公约直接声明对于厚度大于6毫米,以船运方式来往于各国的木材要进行处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疫病与昆虫的传播对植物或生态系统产生负面影响。

ISPM#15对木质包装材料做出了明确的限定。规定认为木质材料通常是由原木制作,可能未经足够的加工或处理去除或杀死有害生物,因此木质包装材料是有害生物传入和扩散的一种途径。鉴于此,各国需要一种普遍接受的木质包装风险分析程序和检疫措施,从而降低检疫性有害生物随木质包装传播和扩散的风险。同时,规定对木质包装材料的形式也做了限定说明。木质包装材料可以板条箱(crates)、盒子(box)、包装箱(packing cases)、垫木(dunnage)、托盘(pallet)、电缆铜(cable drum)、卷轴(spool)等形式存在与任何进口货物中。但规定中也对免于熏蒸处理的物体进行了说明:

1.完全由薄木材(厚度6毫米或以下)制造的木质包装材料。

2.整体以处理过的木材为基础制造的木质包装,如采用了胶粘、加热和压缩或综合采用其中两种以上方法制造的多层板(plywood)、颗粒板(particle board)、线性绞合板(oriented strand board)和镶嵌胶合板(veneer)等。

3.在制作过程中经过加热的葡萄酒或饮料的包装桶。

4.由经过加工或生产过程使其去除有害生物的木料制造的包装葡萄酒、雪茄或其它商品的礼品盒。

5.锯木粉、刨花和锯毛。

6.永久性附在运输车辆和集装箱上的木质配件。

ISPM #15要求所有符合规定的的木质包装材料在进行热处理或烟熏处理后,需采用一个官方标记,以便识别。该标记由专用标志、识别特定国家、负责任生产者或处理措施提供者、以及采用的处理方法的代码组成。

样式1:

样式2:

样式3:

样式4:

样式5:


样式6:


我国的处境货物木质包装标识:

       


CN 代表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中国国家编码;

000:代表出境货物包装标识加施企业的三位数登记号,按直属检验检验局分别编号;

YY:代表除害处理方式。MB—溴甲烷熏蒸。HT-热处理。

1.       热处理:木材中心温度至少达到56,持续30分钟以上,其他方法只要达到热处理要求,可以视为热处理。

2.       溴甲烷熏蒸处理: 熏蒸最低温度不低于10,时间不少于24小时。

ZZ:代表各直属检验检疫局代码。

如:



在一些熏蒸标识中含有“DB”字样,表示熏蒸机构。

IPPC官网:http://www.ippc.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