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已于2014年6月30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瑞士联邦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
1.中国原产地证书样本
2.瑞士原产地证书样本
3.原产地声明样本
4.原产资格申明